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未成年人服务网 > 社区服务 > 社区活动站 正文
和平区检察院关护教育未成年人工作站在滨西社区成立
2010-06-07 15:39

  2010年5月27日,和平区检察院关护教育未成年人工作站的检察官们到社区为天津十一中学的学生们,就和平区检察院成立关护教育未成年人工作站具体工作向在场的同学们通报一下:

  一、关护教育对象范围: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

  2、已满18周岁在校中学(中专)生。

  二、关护教育对象条件: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在校学生。

  三、关护教育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四、关护教育未成年人工作站组成部门:

  未检部门:社区教育老师、社区党委。

  五、关护教育未成年人工作站具体措施:

  1、对关护对象未检检察官与关护教育辅导员共同制定关护教育措施;

  2、建立关护教育档案;

  3、与关护教育对象及其家长建立定期联系。

 
稿源: 天津市未成年人服务网 编辑: 安蔚
 
  多彩班博  
祖国在我心中
妈妈 您辛苦了
天津意式风情街
安全自护小常识
  博文推荐  
·低年级的孩子如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精彩博文推荐:我爱祖国 我要争当好儿童
·小贴士:培养孩子读书习惯的十二种方法
·讲故事:听听5个受益匪浅的寓言小故事
·美德培养:要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图文并茂  
青春期酗酒的危害
青少年要防范毒品
过早骑童车毁腿型
儿童口吃四个因素
 
关于我们 | 关于班级博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技术支持:北方网 津ICP备070029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