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同学们并没有真正意义地了解律师。通过王律师的讲解了解了国家专门为我们设立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天津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条例》。王律师在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时候,除了告诉了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还特别强调了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比如遵守法律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不得有非法行为的义务等等。这些让大家了解了自己除了有权利以外,更有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两个小时的活动时间非常充实,让大家感到时间流逝飞快。参加活动的同学还会继续接受公益培训,还会有现场辩论等环节,从而产生首批“维权小律师”。尽管我刚刚参加了一次培训,可收获颇丰,对律师这个职业也有了初步的认识,希望能在往后的活动中得到更好的锻炼。
外院附校张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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