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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从四个方面入手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2009-04-23 11:07

  团市委认真落实中央及我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净化和优化相结合的原则,从四个方面着手,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知识竞赛,内容包括学校、社会、家庭、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内容。在网上刊登初赛、复赛题目,吸引全市中小学生参加竞赛,让广大未成年人在竞赛中了解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通过相关媒体宣传报道竞赛活动情况,扩大社会影响。印制、发放纪念《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海报1000套,广泛宣传天津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概况、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职能、青少年禁毒等知识。

  二是组建心理咨询队伍,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向全市招募具有丰富青少年心理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组建“天津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心理服务志愿团”,进一步加强天津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专业化建设,为青少年提供青春期性心理咨询、戒除网瘾、缓解焦虑等服务。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对心理健康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专业素质和能力,严格心理健康志愿者考核办法,表彰优秀心理健康志愿者,提高他们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广大青少年服务。

  三是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拓宽未成年人服务领域。积极整合团内外各类有效资源,以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的需求为导向,建设天津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青少年需求与社会服务资源供给的有效对接,为青少年提供科普教育、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就业创业服务、困难帮扶、青年交友服务、志愿者招募、实时维权、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等服务。发挥网络优势,建设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网站,打造青少年网上家园。

  四是加强机制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服务体系。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内容纳入全市各区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目标责任书,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畴。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协助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文化活动进行牟利的不法行为。细化普法宣传、网络净化等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组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稿源: 天津市未成年人服务网 编辑: 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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