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选手在监督员监督下抽签
辩论现场唇枪舌剑
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评委在认真打分
2月22日,由今晚报华夏未来周刊、天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维权小律师”系列公益活动成功评选出首批十名“维权小律师”。
比赛紧张有序
决赛阶段共有26名同学参赛,在“未成年人是否有权利谈恋爱”的话题下,两名同学一组,分别担任正方和反方进行辩论。辩论分三个环节,包括陈述、自由辩论和总结陈词,每组辩论结束后律师现场点评。来自天津未保委的律师王恒、翁子熹、张冲甫、娄航、崔云玲、王世清以及《今晚报》副刊部吴裕成主任担任本次评选比赛的评委,七名评委从审题、论证、辩论、语言风度和形象等五个角度打分。为使比赛更加公平合理,来自未保委的赵天亮、林权儒、刘建芳、苏东红、赵媛媛、尹洁等律师分别担任比赛监督员、记分员、复核员、计时员,于娟娟律师担任主持人。
辩论气氛激烈
参加这次比赛的“准小律师”们个个成竹在胸,立论和辩驳有理有据,博引法律条款,历数调查数据及古今事实案例。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未成年人谈恋爱以及权利与义务关系成为全场辩论焦点。
在自由辩论环节,持反方观点的同学们列举谈恋爱会影响学习成绩,而正方同学则马上指出多个同学恋爱后双方成绩都有提高和一定程度缓解当下独生子女的孤寂感;正方同学提出古代男子弱冠、女子15岁即需完成大婚,而反方同学马上谈到我国建国后马上修改封建法律制度,古今不可同日而语;反方同学提到过早攫取爱情这多美丽的春花就无法得到丰美的秋果,正方同学马上提出马克思18岁成婚而同样有卓越的成就……同学们更深入地考虑到法律层面和道德、民俗层面,场面紧张激烈而又不失幽默诙谐,更有同学喊出“恋爱无罪”。
场下获得友谊
比赛结束后,正方反方纷纷握手。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比赛锻炼了语言表达和临场发挥能力,更有意义的是交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也能把自己在这次活动中学到的知识告诉同学们!”
赢得律师好评
参赛同学或幽默风趣,或严谨睿智,或纯真质朴,或敏捷机智,或文化底蕴深厚,从不同角度展示自己的魅力,给评委和所有听众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组辩论结束后的律师现场点评环节中,各知名律师认为同学们思维敏捷、逻辑紧密、思路恰当、语言犀利,多次肯定了同学们的能力,更多次强调这次比赛让他们有一种律师事业后继有人的感觉。
未保委张小娜主任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让同学们感觉到这是一次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让各位同学成为校园中‘知法懂法的火种’,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文/郭运凤摄影/常伟
首批“维权小律师”名单
天津一中八年三班苏杭
天津一中高一A1班张妍
外院附校八年一班杨叶心语
五十四中学九年七班王诗琳
实验中学高二11班高虹飞
实验中学七年二班沈可欣
崇化中学高二12班邵旭
外院附校八年六班白玉
天津三中高二八班潘汝南
复兴中学高二二班周茜
感谢《今晚报》与未保委
通过近距离聆听律师们讲解律师职责和法律知识,又亲历法庭观摩案件的审理,最后,经过模拟法庭生动有趣的辩论赛,我有幸成为一名光荣的维权小律师。我要感谢《今晚报》和未保委,他们精心策划组织了这次有意义活动,让所有参赛同学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
崇化中学高二12班邵旭
激烈的辩论赛
“青少年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恋爱的权力。”“请问对方辩友,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有参与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难道恋爱就不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了么?”在这次比赛中,这样言简意赅、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的语言层出不穷,真是让我感叹到“维权小律师”之中藏龙卧虎啊!
天津三中高二八班潘汝南
有收获,幸矣
辩论赛上,由于我没有经验,所以分数不理想,不过至少让我发现了问题的所在,对于这点,我感到很高兴。比赛之后旁听其他组的比赛,不难发现大家都是有备而来,有的甚至抱了一本常用法典。虽然我没有入围,但我觉得:能够参与,足矣;能有收获,幸矣。
外院附校张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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