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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中新闻社社员行为及社团管理规定
2008-11-19 10:04

  《天津一中新闻社社员行为及社团管理规定》简称《新闻社社规》,是针对新闻社社员和干部制定的规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团的管理工作和提高社团的工作效率。为争取把新闻社建设成为五星级社团而制定的规定。

  本规定共8章52条23款。是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定》、《天津一中学生管理规定》、《天津一中社团管理规定》和我国相关法律共同制定的。于2004年1月11日起执行。

  总则

  1.天津一中新闻社是下属于天津一中社团联合会的由学生自发组成的宣传类社团,由专题策划组、记者站、广播组、编辑组四部分组成。主要负责对内报道校园动态、参与广播的采编和制作,对外联系各大媒体、推荐稿件、策划专题报道的工作。

  2.新闻社下设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名,组长,社员若干名。社员不超过60人(不包括各班通讯员和特约记者)。由高二同学负责日常管理,高一同学参加社团日常活动。

  3.社训:快速、准确、全面、独特;团结、刻苦、拼搏、进取。

  入会

  1. 面向天津一中、益中学校全体高一学生招纳热爱新闻报道工作的同学为本社社员。

  2. 拥有数码相机、摄像机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入会的权利。

  3. 本社采取入会自由,但入会后须遵守如下规定。

  4. 本社社员应热爱生活、健康向上、遵守校规校纪。

  5. 社员应爱国、爱党、爱团、爱校、爱社,拥护党的政策,明确区分是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6. 新社员入会后拥有一个月试用期,使用期满并合格者方可成为本社正式社员。

  社员行为规定

  1.本规定适合所有在本社团工作的同学和干部。

  2.对社员所做新闻报道的要求:

  (1)社员所做新闻报道中应自觉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新闻。

  (2)社员所做新闻报道中严禁侮辱他人或班级形象。

  (3)新闻社社员所写文章均要为原创文章不得抄袭他人文章。

  3. 社员应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 社员应服从上级管理,如有异议,可以保留或依次向上级提出,但未经允许不可更改原决议。

  5. 例会制度

  1)本社每周召开一次小型例会,由正、副社长,秘书长,各组组长共同参加,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例会,全体社员均须参加。

  2)社员应按时出席例会,如遇特殊情况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免于出席例会。

  3)例会鼓励所有社员就所讨论的问题积极发言,不得说与例会无关的内容。

  4)例会中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场。

  5)社员在日常工作中的所遇困难均可在例会上提出。

  6)每月社领导班子代表应在全体例会上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每位组长应在每周向副社长汇报各组该周工作情况。

  7)人事任免决定由社长提出,并得到全体例会的50%以上出席同学的同意,方可执行。

  8) 特殊情况和在期中、期末考试前半个月内不召开各种例会,如遇情况可直接向上级干部反映。

  9) 例会严格控制时间,若在规定时间内为完成原定工作,应在散会后自行安排解决,原则上不得擅自延长例会时间。

  6. 社员拥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 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所刊内容的点评权

  3) 提出自己看法和建议的权利

  4) 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培训

  7. 每组每月至少上交一篇优秀文章,经批改后的优秀作品推荐至媒体以原作者名刊登。

  8. 社员如参加大型活动或策划专题报道须提前3周向上级干部上报计划,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参加所报道的活动时,不得迟到,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至主管干部。

  9. 新闻社资金来源,由稿费返还款提供。(25%返换作者)

  10.奖惩制度

  1)对于优秀社员在本届任期期满前予以表彰,表彰按情节给予优秀社员、优秀干部、终身名誉社员、终身名誉社长。

  2)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和违反社规的社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教育、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开除出社的纪律处分。

  11.新闻社社员报道所需器材自理

  12.新闻社采取层层上报制,项目负责制,责任到人制。

  13.关于外派任务的几点说明:

  1) 外派记者和代培记者代表天津一中新闻社形象,所以应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纪律

  2) 外派记者和代培记者名单由社干部通过无记名投票和平常工作表现来共同决定.

  3)外派记者和代培记者在外派和代培阶段应同时做好校内新闻的报道工作.

  4)外派记者和代培记者在外派和代培过程中所报道新闻应注重一中形象.

  5)社员应遵守截稿时间,如无特殊原因,须在截稿期前交稿并通过审查。稿件要认真完成,不得粗制滥造。

  干部条例

  1. 社团干部除须遵守社员条例外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2.新闻社干部应团结社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管理好下属社员,做好上下沟通工作

  4.对社员所写文章要认真检查、修改

  5.对社员所提建议要认真思考后给予答复或上报至副社长、社长处

  6.督促社员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按时交稿。

  7.对非本社社员但适合本社工作的同学,应鼓励其加入本社。

  8.社团干部对待下属社员和处理社团事物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民主。

  9.社团干部不得因情绪或无原因提出辞职,在社团进行人事调动时,应服从调动维护社团团结、稳定。

  广播组

  1. 广播组社员和干部除须遵守本条例第三、四章外,还应遵守如下条例

  2. 广播组每周二召开播前会,每周四召开编前会。

  3. 所有广播组成员均要按时出席两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旷会。

  4. 对所接受任务应按时完成不得拖延

  5. 编审人员对通讯员上交的文章应认真检查修改

  6. 一般稿件在周二上午大课间前必须交齐并通过审查,特殊稿件经社长批准后方可延长截稿时间,但必须在周三中午12:00前上交

  7. 稿件应做到详略得当,适合广播使用

  专题策划组

  1.专题策划组又称记者团属天津一中新闻社一部分

  2.专题策划组社员和干部除须遵守本条例第三、四章外还应遵守如下条例條

  3.专题策划组至少每六周要被刊出一期主题策划

  4.专题策划组要随时向外界供稿,但稿件要客观真实

  5.专题策划组一切外事活动应在不影响学习情况下进行

  6. 专题策划组主要负责主题策划、指导培训,主题策划要反映出中学生真实的生活状态

  通讯员

  1.闻社在各班均设有通讯员1—2名,由各班推荐,但必须符合本条例第二章第4、5条

  2.通讯员负责提供各班信息、新闻线索和对本社的意见和建议

  3.通讯员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章第2、4、6、10、11条

  4.通讯员可随时提出加入本社,经批准后班内需重新选择通讯员

  5.通讯员稿件应在每周二中午12:30前交稿

  退会

  1. 每届社员拥有一年任期期满后自动解职的权利。

  2.中途提出辞职的同学须交辞职申请书并说明辞职理由,经批准后完成交接任务方可离开。

  3.本条例自执行之日起,每届社长均有对其修改的权力,但须经全体社员的60%以上同意,方可执行新的条例。

 
稿源: 天津一中 编辑: 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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