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同志在山东省暨济南市"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2008年3月31日)
尊敬的张英伟局长,各位来宾,老师们、同学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三月的济南,花红柳绿,春意盎然,处处萌发着勃勃生机。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喜迎全国两会胜利闭幕之际,山东省暨济南市"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舜耕中学隆重举行,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活动的顺利启动表示热烈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中央文明办领导表示衷心感谢!
3月20日,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发出通知,要求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措施,作为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认真抓紧抓好。
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组织动员全省广大未成年人,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要按照简单易行、切实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在家庭广泛开展"孝敬父母、体验亲情"活动,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活动,在社会开展"爱心奉献"活动。要突出道德主题、强化交流互动,使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把做人做事的道理内化为健康的心理品格,外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要把"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与已经广泛开展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建设和谐校园"、"手拉手"、"雏鹰争章"、"祖国发展我成长"、"'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学校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把道德实践活动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要加强未成年人校外场所建设,整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开发利用好各方面的社会实践资源,为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提供平台。各新闻媒体要围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中小学校要运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校刊、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通过组织主题班会、队会、团日活动,举办演讲征文,征集道德格言,开展自评互评,引导学生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有一定声势,又扎扎实实的要求,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现实、贴近未成年人群体,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引未成年人参与,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成为广大未成年人的自觉行动。各级文明办、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通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感恩父母、关爱自己、善待他人、报效祖国的人生理念,勇于担当个人责任、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实现自己的道德人生,释放自己的人性光芒,为建设"文明山东"、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祝本次活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五四"青年节快要到了,预祝广大青少年朋友节日快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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