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妈妈”——王秀敏是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的退休干部。1996年,她在一次“向贫困儿童献爱心”活动中,认领了特困家庭中的两个女孩——刘玲、刘艳。10年来,王秀敏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在生活上、经济上、情感上给予姐妹俩无微不至的关爱,送医、送物、送学费。虽然她们的母亲已经去世,但在王秀敏的照顾下,刘玲、刘艳完成了自己的学业。今年,王秀敏又给她们置备嫁妆,并先后操办了姐妹俩的婚礼。当有人问她为什么十年如一的帮助两个非亲非故的人时,王秀敏说,“我是党员,帮助有困难的人做点事情,是我应尽的一份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