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男,14岁;李铂,男,13岁;董硕,男,15岁;刘旭,男,14岁;李子一,男,15岁。五个孩子均为宁河区大北涧沽镇中学学生,是土生土长的普通农家孩子。他们学习成绩并不突出,但热爱集体、踊跃劳动,是老师们眼中懂事听话的学生。同学遇到困难时,他们总是尽自己所能给予帮助。
因为各家相距比较近,五个少年每天相约一起上下学。2014年5月29日下午放学后,他们像往常一样,沿着河堤边乡村路说说笑笑回家。突然听到前方有人大喊“救命”。他们急忙向出事地点跑去,只见一名妇女在河中挣扎,水深即将没顶,形势十分危急。李铂、刘鑫冲到河边。刘鑫一猛子跳入河中,生拉硬拽将落水妇女拖到岸边。其余几个孩子一边尽全力协助李铂、刘鑫将落水妇女抬到路边,一边大声呼喊救人。这名妇女已经口吐白沫、神志不清。孩子们对她进行简单的救助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正在附近巡逻的派出所协警听到呼喊声赶到现场,将妇女送至医院。多亏发现及时救助及时,落水妇女才幸免于难。
五名少年对于救人的事儿谁都没有声张,照常过着学校、家庭间“两点一线”的生活。直到被救妇女康复出院,四处打听多方努力找到他们。被救妇女及其家人十分感激,几次到孩子家中致谢,还拿出现金表达谢意,但是孩子们都没有接受。他们说,乐于助人不光是学校家长说说自己听听就完事儿,救人别怕难,要向电视上那些品德优秀的学生模范学习。为了表达谢意,妇女家属给学校送来了“见义勇为学生典范”的锦旗。
他们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获得证书和奖金。2014年被评为天津市见义勇为好少年。
推荐单位:宁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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