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景薇,女,汉族,6岁,天津市红桥区水木天成学前班小朋友。最近的一次拾金不昧事迹让她成了小名人。
5月10日下午,家住红桥区水木天成的小薇和妈妈潘女士,到咸阳北路物美生活广场一楼的淘气堡玩耍。当天下午3时,小薇在海洋球池里捡到了一张百元大钞。潘女士想暂时把100元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等待失主回来认领,但被小薇拒绝了。“老师新教了我们一首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捡到钱要交给警察叔叔才对。”最终,在女儿的坚持下,潘女士拨打了110求助。
“110接警人员听说我女儿捡到100元钱,因为找不到失主而执意要把钱交给警察叔叔后,马上帮忙联系了属地民警。”潘女士说,大约过了10分钟,红桥分局西沽派出所的两名民警赶到现场,小薇郑重地将捡到的100元钱交到了警察叔叔手里边。“捡到1分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捡到100元更应该交给警察叔叔了!”年仅6岁的天津小姑娘韩景薇用是实际行动诠释了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
虽然如今1分钱已经几乎购买不到任何东西,即便是100元,能买到的东西也不多,但《一分钱》所传达的拾金不昧的精神在当今社会仍值得崇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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