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一,男,汉族, 11岁,天津市实验小学学生。
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切实将争当“四好少年”作为追求目标,并把这种理想和追求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他严于律己,热情活泼。他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在学校少先队开展的“学习雷锋好榜样”主题活动中刘定一所在中队和低年级结了对子,每天中午我们都会为小队员宣讲雷锋叔叔的感人故事。作为宣讲团的队长,他最佩服的就是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而他也是这样做的。五年前,在社区组织的一次和贫困家庭手牵手的活动中刘定一认识了来自河东区益寿里小学的刘兴喆同学。五年来,他坚持帮助贫困刘兴喆同学并捐款捐物。此外,坚持四年到敬老院看望失去孙子的邻居老奶奶。
他连续多次被评为市级、区级“学习雷锋小标兵”、“雷锋式好少年”“学雷锋好队员”等光荣称号。市级三好学生,市级学雷锋好少年,市级“文明礼仪小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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