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0日,我邀请社区义务法律志愿者李金山老师来到社区兴安路小学开展了暑假前安全出行和法制教育讲座。志愿者李老师是和平分局退休的老公安。他向同学们开展了安全和法制教育,主要包括①消防安全如不要在家玩火,不要随意触摸电器插座,要在家长监督下使用煤气,不要使用明火在床下寻找东西,安全使用燃气热水器;②不要独自到坑河湖泊游泳玩耍,以防发生溺水事故。不要在炎热闷热的时段呆在户外,做好防暑降温,以防出现中暑事故。③交通安全,如不要在机动车道骑车和行走,要走人行横道和过街天桥,不要跨越护栏;④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喝陌生人给的饮料,不跟陌生人走,要学会保护自己。⑤加强暑假期间自身的法制学习,积极参加社区的法制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自觉抵制毒品。
暑假即将来临,此次请社区法律志愿者来到学校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使同学们切实提高了安全意识,而且法律志愿者李老师以现实案例来教育学生很有意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大力开展法律安全宣传,把孩子们的假期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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