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
吴海澎同志是我院监所科干警、共产党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在近30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坚持关怀、照顾一名身患重病的残疾人李文,并与他结下深厚的友情。
1984年吴海澎同志在解放桥街办事处从事民政工作,那时候的李文不到30岁,是民政服务对象。在李文4岁那年因患大脑炎造成后遗症导致高位截瘫,后父母相继离世,他无亲无靠,生活非常困难。吴海澎同志在工作中不仅仅把李文当作服务对象,还投入感情,把他当成自己的大哥,从精神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照顾,努力唤起他乐观生活和与病魔抗争的勇气。从那时起,吴海澎同志就把照顾李文作为自己的分内之事,无论是他生病住院还是除夕之夜、吴海澎同志都会出现在他的面前,陪伴他战胜病痛,赶走寂寞和孤独。每逢重大节日吴海澎都到他家进行慰问,从物质上到精神上给他带来温暖和照顾。
1988年吴海澎同志被调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但与李文的不解之缘没有丝毫改变,仍然一如既往前去照料。吴海澎同志所在科的党支部了解这一情况后,也把照顾、关怀李文作为支部全体党员奉献爱心的具体行动。为此在2003年至2006年三年中吴海澎同志连续三年被我院授予“助人为乐风尚奖”。
随着时间的流逝,吴海澎和李文都已年过半百,但他们始终保持着深厚的友情和密切的联系。有人问吴海澎,你照顾李文这么多年图个啥?吴海澎说什么也不图,就是觉得如果不去照顾他,自己心里过不去。30年来李文曾经搬过五次家,从和平到河北、从南开到红桥,他的每一个家都留下吴海澎同志的足迹,年节必到,有事一个电话,无论路有多远的只要能办到吴海澎同志都会尽量帮助他,满足他的要求。
志愿感言:
助人为乐、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干警,我在努力完成学习和工作的同时,坚持弘扬社会主义助人为乐、扶危济困新风尚,与残疾人李文建立起深厚的友情。我觉得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快乐,而这些内心深处的快乐是我最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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