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
马芳菲同志是一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一名志愿者。多年来,他能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坚持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尽已所能、义务奉献、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志愿精神,多年如一日热心公益活动,切实服务群众,以自己的力量默默奉献社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马芳菲同志在日常生活中非常节俭,但在帮扶困难群众上却不吝惜,他积极参加社会募捐活动捐款捐物,并时常对生活困难的法律援助当事人延伸救助。
马芳菲律师工作的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原坐落在体育馆街育文坊社区,近几年来,马律师一直作为社区的义务法律咨询员经常性的为老年人、困难群体进行法律讲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讲解《物权法》、《继承法》、《婚姻法》等群众关心的问题。2008年又被聘为体育馆街“亲情俱乐部”的义务法律咨询员。
马律师非常关心社区的困难群体,他义务法律咨询万余人次,义务普法讲课40余次。马芳菲还自费购买了理发器具,坚持利用业余时间为农民工和杨柳青敬老院老人免费理发。几年来,他利用业余时间下工棚、进养老院、登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义务理发1000余人次。
马芳菲同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甘于奉献,无私帮助贫弱群体,先后获得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十佳)律师、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杰出人物、天津市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十佳护老标兵、连续两年的和平区十佳敬老之星、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天津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连续两届天津市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
志愿者心得
每个人都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年老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需要他人帮助的时候。
当我遇到他人有困难、有需求的时候,就会来到他的面前、出现在他的身边,尽自己所能提供帮助,为他们解决困难,我才感到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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