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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迷信”择校 放弃就近入学报名机会
2012-08-22 14:53

  昨日是昆明各小学注册的日子,有的孩子背着新书包上学去,有的孩子却不知道该去哪注册。究其原因,基本出在部分家长“迷信”择校上,他们心存侥幸,放弃就近入学的报名机会,最终耽误了孩子上小学。教育部门提醒,每年8月1日到8月5日为小学报名时间,家长有义务按照户口册和房产证的信息为孩子就近报名入学。一旦错过报名时间,很可能造成孩子没有公费学位可读。

  为了让儿子“不输在起跑线上”,5月初,刘女士就开始四处奔波,一心想让儿子上名校。转户口、租房子、找关系……终于等到8月1日,小学报名的日子。刘女士带着儿子,拿着材料到心仪的名校报名。当天学校告知由于《户口册》和《房产证》信息不一致,刘女士的儿子不符合报名条件,需按《房产证》划片情况到另一所小学报名。“当时,根本没预料到报名问题那么严重,我们还是心存侥幸地四处托人帮忙,根本没想到去符合划片条件的学校报名。”刘女士说,5天的报名时间转眼就结束了。直到昨天,各所小学开始注册了,刘女士一家才傻了眼:“儿子还能上当初符合划片条件的那所公办小学吗?”无奈的校方给出了答案:“学校的公费学位已满员,无能为力!”

  刘女士的事并不是个案。那么,这些因为家长“失误”而没有报上名的孩子就真的没学上吗?教育部门表示,适龄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这些孩子一定有书可读。区别在于,规定时间内到符合条件的学校报名后,孩子享有公费学位,能在公办学校免费读书。而错过了报名时间的孩子,只能由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到还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但这就不保证还能享受公办学校的公费学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依规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那些“迷信”择校又不按规定为孩子报名上小学的家长已经“缺位”。

 
稿源: 昆明日报 编辑: 王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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