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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
2010-04-01 15:37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呈现出数量上升、年龄下降、犯罪种类增多、暴力程度严重等新特点。针对这种情况,各地都在组织政法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无疑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但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首先,法制宣传的语言应该深入浅出。未成年人的知识结构还不完善,要让未成年人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就要从他们身边开始讲起。例如,对未成年人说“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他们一定会回应你懵懂的眼神;如果说“你们觉得偷东西对不对?法律就是要求我们所有人不准偷东西,如果偷了就会受到惩罚。法律是国家对我们每一个人要求和保护!”这样一说,他们自然会明白,并且在今后的生活里会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

  其次,法制宣传的形式应该活泼多样。法律工作者做普法宣传时,有许多自己经手的案例可以拿出来举例。举出一个案例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在用词用句上流露出褒贬的态度,对未成年人造成不同影响。这时,可以通过互动听取未成年人的想法,根据回答来引导。适当的互动不仅可以让我们了解未成年人的想法,也可以提起他们的兴趣,让他们自觉去了解你所要讲的内容。

  再次,对未成年人正面积极的引导。要让未成年人自觉地预防违法犯罪,就存在一个正面的、积极的引导的问题了。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同样的内容我们可以换一个表达方式。未成年人有较强好奇心和追求欲,许多未成年罪犯都将这些未成年本身的特征表现为:叛逆、固执、偏见、结党、具有极强的报复心理、缺乏控制力等等。好的未成年人则可以将这个年龄段的局限,发挥到好的方面,例如把强的好胜心用在学习上,把追求的对象定义成为知识技能。当然了,谁都会有情绪,而绝大多数的青少年罪犯就是因为一时之间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从而后悔终身。

  最后,要给予未成年人充分的肯定。不论未成年人的学习成绩好坏,首先应该肯定他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当你给予他“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这样的定义,并且以一个法律宣传者的身份肯定他、感谢他时,他会从心理接受这个称号并且以后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仅能够达到预防犯罪,他还能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影响他身边的人,做到带动身边的人也遵纪守法。我们可以对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言行加以肯定,希望他们可以做得更好,“一直以来,你都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我为你而自豪,我相信你以后还会继续发扬你的好品质,并且为你身边的人做个好榜样!”

  未成年人的心理趋向就是希望能够得到身边的人的认可,当我们给予他们充分的肯定之后,他就会更有责任感和使命感,认为自己做的不错还要再接再厉,这就是一种良性循环。我们相信从以上几个方面改进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一定会收到更好的预防犯罪效果。(尚锋 鲁亦洋)

 
稿源: 陕西日报 编辑: 安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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