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大约是早已有之的。我们的古人也很会“恶搞”,不过那时大概称之为“恶作剧”。只是自有了网络以来,“恶搞”才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甚至造成了一种社会风气。如今,“恶搞”之风已从网络和成人社会蔓延到了小学校园。
据报道,广州一些小学的学生最流行的玩法不是别的,而是将诗词课文按韵律另行填词,《静夜思》、《春晓》、《望庐山瀑布》等经典诗作的恶搞版本在小学生中颇为“风行”。比如妇孺皆知的《静夜思》被“恶搞”成:“床前明月光,李白打开窗,看见EX光,牙齿掉光光。”
这样的“恶搞”,的确让人觉得既可乐又可气,但若说是多么不得了的过错,却也未必。但不算大错,并不是说就应当纵容或者放任。在成人,“恶搞”或只是一种心智游戏,观者也只当它是玩笑,大家哈哈一乐就完事;而未成年人则很可能以“恶搞”为时髦,甚至沉溺其中难以自拔。实际上,现在在一些小学生中,不会“恶搞”的,好像就很没“面子”,很难与别的同学打成一片,于是大家比着“恶搞”,玩笑式的“恶搞”便日趋下流,甚至成为攻击别人的工具。有的小学生头脑中“恶搞”的东西多了,真正的经典反而忘得一干二净,连幼儿园小朋友熟知的《春晓》都背不全。
这说明,“恶搞”对小学生已产生显著的消极影响。明辨是非于成年人尚非易事,而未成年人尤难。因此,对“恶搞”之风在校园盛行一笑了之,不是负责任的表现;指望“恶搞”之风自生自灭,也不是应有的负责任的态度。假如承认禁绝社会的“恶搞”之风是不现实的,阻断社会与校园的联系也是不切实际的,那么以禁止的方式来应对小学生“恶搞”,就很难奏效,甚至适得其反。
在我看来,与其取禁止反对的激烈态度,不如取关注引导的平和态度。“恶搞”经典诗词之类,形式上是一种创造,但实际上只是一种基于小聪明、剑走偏锋的伪创造。社会上兴盛一时的“恶搞”渐趋式微,就是最好的证明。倘若教师和家长不是以拒斥的态度来看待小学生的“恶搞”,而是参与其中给予指导帮助,“恶搞”就掀不起大浪,更不可能由此消解经典篇什的价值性和吸引力。问题是,要么一笑了之,要么堵而禁之,迄今仍是人们面对复杂社会现象时普遍而流行的态度。(滕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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