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未成年人服务网 > 新闻快递 正文
初一学生自断食指报假警 谎称被陌生人寻仇
2007-12-14 17:02

一个13岁的初一学生,逃课上网吧玩。当得知妈妈获悉他没上学的情况后,竟将自己的食指砍断,还学着电视剧里的情节,编造出自己被陌生人寻仇的谎话来蒙骗家长。警方在模拟事发现场时,发现了破绽。

报警 少年自称食指被陌生人砍断

12月13日,舒兰市七里乡派出所民警李英伟向记者叙述了事情经过。10月15日晚,辖区内一位老大爷领着13岁的孙子强强(化名)来派出所报警。

强强说,15日早晨爷爷和妈妈去地里干活,他正准备坐校车上学,一名20岁左右,梳着长碎发、左眼皮上有疤、穿着休闲夹克的瘦高男子突然在家门口堵住他,问他是不是强强,他说是。“听说你在学校挺霸道啊,敢欺负我妹妹?”说着,那男子要揍他,他迅速跑到附近林场躲了起来。当日,他也因此没有上学。哪知17时40分,他正看电视时,那名男子再次来到他家,进屋就将电视上放着的菜刀拿过来,“喀嚓”一刀将他左手食指砍断。报警后,强强家人赶紧把他送往医院进行接指手术。

追凶 强强指认临村小刚为“嫌疑人”

第二天,办案民警从七里乡赶到吉林市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对正在治疗的强强做进一步调查。强强称,自己曾与一个女同桌因一点小事发生矛盾。民警到学校调查得知,这名女同学确实有一个20岁左右的哥哥,但经过核实,她哥哥的体貌特征与强强描述的不符合。

民警问孩子家大人是否与他人结下仇恨。孩子妈妈说,她曾因孩子与临村的一位兽医发生口角。“会不会是兽医的儿子报复强强呢?”民警拿出10张照片,强强指认兽医的二儿子小刚与犯罪嫌疑人很像。办案民警赶到长春,将打工的小刚带回舒兰市。强强再次指认小刚就是砍他的人,但经警方调查,小刚根本不具备作案时间。而且小刚与强强先前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不相同。

破绽 现场模拟发现孩子撒了谎

办案民警感觉孩子在撒谎,为什么撒谎呢?10月27日,办案民警来到强强家,让正在恢复的强强模拟当天事发的过程。种种迹象表明,强强的说法十分可疑。通过耐心的工作和有力的证据,强强终于承认,手指是他自己砍断的。

编后 极端行为背后的教育缺失

对话 模仿电视案情报假警

昨日中午,记者见到了左手还戴着一个特制棉布袋的强强。

记者:你的手还疼吗?

强强:不疼了。

记者:那天为什么没去上学啊?

强强:去上网了。

记者:为什么要砍自己的手指啊?

强强:上网被我妈知道了,怕我妈说我,我就把手指给砍了。

记者:为什么说被人砍的啊?

强强:这样我妈就不能说我了。

记者:你给警察叔叔说的那些“案情”是从哪儿学来的?

强强:是从电视上看到的。

记者联系强强父母未果,但从班主任那里了解到,孩子学习成绩还可以,人缘也还行。事发当天是星期一,当日7时40分,孩子没到校,他就通知了家长。晚上接到家长电话说孩子出事了,正在医院看病。目前,康复的强强已返回学校。

13岁少年自残令人扼腕,但也为家长敲响警钟。如今,不少孩子做事不计后果,给自己、家人或社会带来极大伤害。为此,家长在为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同时,应正确引导孩子保护自身不受伤害。如果家长能早早让孩子认清这种极端行为所带来的恶果,相信这个孩子也许不会作出这种傻事;而如果家长能及时与孩子进行良好的沟通,相信会将这种情况扼杀在萌芽中。(记者 单丹)

 
稿源: 城市晚报 编辑: 赵晶
 
  多彩班博  
祖国在我心中
妈妈 您辛苦了
天津意式风情街
安全自护小常识
  博文推荐  
·低年级的孩子如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精彩博文推荐:我爱祖国 我要争当好儿童
·小贴士:培养孩子读书习惯的十二种方法
·讲故事:听听5个受益匪浅的寓言小故事
·美德培养:要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图文并茂  
青春期酗酒的危害
青少年要防范毒品
过早骑童车毁腿型
儿童口吃四个因素
 
关于我们 | 关于班级博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技术支持:北方网 津ICP备07002952号